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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5 16:18:08
全面推进依法执政,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在我国共产党一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在我国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障的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下,在党代表人民共同利益而无自己任何私利的政治基础上,党与人民、党与国家、党与法之间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和谐一致、高度统一的关系。然而,当前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
其四,从党和国家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有利于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利于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有利于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法治与人权理论、宪法与民主理论。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需要废止法律的要坚决废止法律,先废后改,以保证各项改革依法有序进行。对确实需要突破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改革试点,如果通过解释宪法,通过法律的立、改、废、释等措施不能解决问题,也可以采取立法授权试点改革的方式,经有关机关依法授权批准,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合法依据。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统一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之中。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坚持在现行宪法和法律框架内进行改革,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预留的改革空间和制度条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总之,我国法治正经历着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转变、从以立法为中心到以宪法法律实施为重点转变、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转变的战略大调整。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涉及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种要素,牵一发而动全身,改一制而触全局,必须运用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大局眼光做好战略布局和顶层设计,有组织有领导积极稳妥地全面协调推进。只有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才能使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领导核心和根本保证作用。
是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要按照宪法确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指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发展 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四是相对于我国历史上中华法系的法文化和法制度的模式,我们今天所走的是一条现代化的法治发展道路,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结果的土壤和基础上,秉持开放包容、学科创新精神,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生产关系和先进文化的法治类型,是面向世界、面向全球、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的现代化产物。
全面依法治国是引领、促进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式和路径依赖。法治小康,在价值层面追求的是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幸福博爱、和谐有序,充分实现人权与人的尊严。社会主义道德是法治的高线和基础,是法治具有合理性、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内在依据,法治的价值、精神、原则、法理等大多建立在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上,法治的诸多制度和规范本身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因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和关键。
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阶段性的奋斗目标,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习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从治理的过程来看,法治是程序之治,德治是人情之治。从治理的角度来看,法治是外在控制之治,德治是内在约束之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而对于道德沦丧、良心泯灭之徒的行为,思想道德的约束也常常无济于事,正所谓寸有所长,尺有所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正因为法律与道德、法治与德治存在诸多区别,同时又有若干内在一致的地方,因此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功能上是相互补充、相互作用的,在价值目标上是殊途同归、有机统一的。
《决定》指出,当前在我国社会中,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法治国家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长远目标,必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
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行的伟大探索。
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支持。这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法治道路和法治模式,决不能混为一谈,决不能照搬照抄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模式。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全面落实 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领导和执政的基本方式。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当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三位一体,它们共同构成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支撑、道路指引和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法治建设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秩序、尊严幸福等各种基本价值,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护法等各个环节,统筹依法治国、依法治军、依法治权、依法维权、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统筹国内法与国际法、中央法与地方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公法与私法、制定法律与实施法律等各种法律形态,统筹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政府与社会、国家与个人、国内与国际、法治与改革、稳定与发展、公平与效率、民主与集中等各种关系,积极稳妥、有序高效地全面实施。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核心是规范与制约政府权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
在制度层面追求的是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治权,努力建成法治中国。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应当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向下级人大征询立法意见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我们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制定的大部分法律,实践中难以执行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纸面上的法律与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严重脱节,潜规则无处不在,法律权威难以确立。二是相对于苏联、东欧等原社会主义国家和现在越南、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而言,我们所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当前,我国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法律执行效果差。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
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必须着力解决上述问题。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道路、法治体系三位一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实践为基础的科学理论体系,由以下四个主要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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